真的是太誇張了

下了公車回到家,才剛把鑰匙插進孔中

居然被人從後方捂住!!

是怎樣?現在的賊都膽子大到不看時間場合嗎?

時間是晚上八點半,附近住家燈火通明,而且我已經都走到我家門前了

居然還不死心

後來它也沒得手

我猜可能是臨時起意的吧

畢竟沒有人會穿著學校制服做壞事

雖然不知道是劫財還是劫色(我爸認為是劫色的可能性大,要不然它也不會沒搶我的包包)

不過在我發出尖叫聲之後,它就跑了

它一放開我之後,我也沒用鑰匙開門了,死命按我家和隔壁的門鈴,把兩戶都吵出來

早知道應該要從頭尖叫到尾,把整巷子人都吵出來抓人比較好吧

雖然這種事不要再遇見比較好

不過還是要多想像一下若再碰上應該要怎麼做

 

ps:這一篇提到那個人我都用"它"

並不是因為打字時忘記修正,這是故意的!

那種人只不過是個爛人

連人都稱不上,用無生命的"它"來表示真是適合不過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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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89502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